






一、大型货物运输包括超限运输和超重运输
超限设备(货物)是指装载外形尺寸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界标准的车辆;超重设备(货物)是指装载总重量大于设计装载的车辆。
其中,大型火力发电设备中的发电机定子、转子、锅炉汽包、冷壁、除氧水箱、高低压加热器、大板梁等,大型水力发电设备中的转子、上下机架、转子、定子、主轴、座环、导水机构、闸门启闭装置,以及主变压器、厂用变频、联络变频、电抗器和高压电器等,都属于超限或超重设备。
二、大型货物运输的基础要求:
1、除一般规定外,办理托运手续时,发货人必须提交货物的说明书,以及装卸、加固等具体要求,在特殊情况下,发货人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准运证。对托运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承运人应进行审查,掌握货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车辆,在具备安全运输条件和能力时,再办理承运手续。
2、承运人应根据大件货物的外形尺寸和车货质量,在起运前与托运人一起,对作业现场和操作路线进行勘察,了解沿途的道路线形和桥涵通过能力,并制定运输组织方案。需要其他部门办理的,应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并经批准后方可起运。
3、制订货物装卸、加固的技术方案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以确保合理装载、加固牢固、装卸安全。由承运人负责装卸的,应当按照托运人的要求,按照货物的特性,按照装卸操作规程进行。发货人负责的,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至装卸地点,并进行安装、监卸。
4、属于超限运输的大件货物,应按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超限车辆通行证,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大件货物到市区运输,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发给准运证,方可运输。
5、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在货物的较长、较宽、较高位置悬挂明显的安全标志,白天行驶时悬挂标志;夜间行驶和停车休息时,安装标志灯,以提醒来往车辆。专用货物,要有专用车辆引导,及时排除障碍。
6、大型货物运输的运费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公路改建、桥涵加固、清障、护送和装卸大型特重物品所发生的运输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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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知识分享:
国际货协、国际货协办事细则
国际货协是联运货物的基本规章,为了各参加路间办理货物运输的有关事项,各铁路中央机关制定了国际货协办事细则,以规范各铁路间的办理事项。国际货协办事细则仅规定了各铁路内部有关运输货物的有关事项,不能用于调整发货人和收货人(为一方)同铁路(为另一方)之间的法权上的相互关系。
国际货协和国际货协办事细则规定了联运货物运输的规定,但根据各相邻国铁路间的具体情况还可以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或议定,以便相邻国间在办理国际联运货物时使用。目前我国与相邻国签订的协定、议定书有:中朝、中越、中蒙、中哈、中俄及中俄蒙间的国境铁路协定、议定书。
国际货协的有关规章不可能完全符合各国铁路的情况,有些缺少必要的规定,则在办理货物运输时对国际货协及国际货协办事细则未规定的,则按各参加国际货协铁路相应国家的国内法令和规章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货协、国内规章均有规定时,按国际货协的规定办理。
1.国际货协及国际货协办事细则的修改补充事项按各参加路国内规章的规定公布,但应在该修改和补充事项生效的15日前公布。
2.国际货协和国际货协办事细则自其Zui后一次实行之日起5年后,方可修改,但协定附件第2号除外,自该附件Zui后一次实行之日起至少2年之后即可修改。
3.提交修改、补充事项的时间
各路关于修改和补充的提案应在相应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的3个月以前提交铁路委员会和本协定所有参加路。
铁组委员会交给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提案,应在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的2个月前寄给本协定各参加路。
4.修改和补充事项的生效日期由铁组委员会规定,并于生效的45日前寄到本协定各参加路。
5.对不能等待5年期限要求修改协定和协定办事细则个别特殊重要问题应遵守下列条件:
(1)如有不少于1/3的本协定参加路要求修改方可审查修改提案;
(2)相应专门委员会拟定的修改事项,由铁组委员会核准后,报请部长会议备案;
(3)通过的修改事项如在将其寄给本协定各参加路后2个月的期间内,本协定任一参加路均未提出异议,即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
1.为解决适用协定和协定办事细则及其修改、补充可召开铁组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期限由铁组委员会确定。
2.提交专门委员会的各项问题的准备工作及其决议和建议的生效问题,按铁组委员会办事细则办理。
3.根据铁路合作组织章程、部长会议议事细则和铁组委员会国际货协办事细则,对本协定及国际货协办事细则事务的办理及其执行情况实行监督。
为搞好国际铁路联运工作,根据两国铁路双边协定、议定书的规定,应搞好我国与邻国联运工作的协调工作。
1.相邻国境站站长月度工作例会
分析进出口货物交接情况;进出口货物交接过程中双方站包括联检部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商定每月移交计划数及临时发生的其他事件的处理。
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双方国境站商定。
2.国境站站长日通话制度
定时间通报双方国境站国境局存车数量、品类及一定时间预到信息和当日(班)发车计划。
解决联运中存在的货物品类、列车编组、预确报及临时发生的其他事件的处理情况。
| 成立日期 | 2020年10月28日 | ||
| 法定代表人 | 崔香花 | ||
| 注册资本 | 500 | ||
| 主营产品 | 中欧班列、内贸铁路、国际卡航TIR,医药等冷链产品综合物流承运商 |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陆路、海运、铁路及航空国际货运代理;国际物流方案解决;物流信息咨询;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道路运输;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无船承运;无车承运。 | ||
| 公司简介 | 主营业务:国际铁路班列订舱中国各城市-俄罗斯全境、欧洲全境、东盟国家全境,中亚地区提供门到门国际铁路运输服务一:中俄班列:整柜莫斯科、明斯克、叶卡、圣彼得堡订舱散货入仓深圳、广州、成都、重庆、西安、长沙仓直达莫斯科、明斯克、圣彼得堡二:中亚班列:阿拉木图、塔什干、比什凯克、杜尚别、阿什哈巴德三:新能源汽车班列:俄罗斯全境、中亚五国全境,支持保税暂存及代理清关四:冷链班列:东南亚、白俄罗斯、俄罗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