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境外投资备案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西宁境外投资备案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西宁境外投资备案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西宁境外投资备案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如下:
在西宁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明确哪些境外投资项目需要备案。鼓励类的如基础设施业、产能和装备业等行业的投资一般需备案;而限制类的如房地产业、酒店业等行业的投资,还包括赴特定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的投资,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这些情况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若两个及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如不存在共同投资的情况,由投资方单独申报。如果存在共同投资,商委部门将投资金额大的一方作为领投方,发改委将持股比例高的一方作为领投方。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授权由一方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在外汇方面,应由各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外汇局申报。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证书》自领取之日起2年内,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当按照程序重新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
国内企业成立未满一年,可以办理境外投资备案,但需对相关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进行说明。
在办理过程中,资金证明以提交企业近期三个月的存款证明为准,具体证明开具时间以提交正式ODI备案申请所需材料之日为准。递交的材料一定要实行预提交制,即: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先将准备递交的材料提交至市级商务经外处审核和提供修改意见,根据修改意见,对递交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要注意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类型,如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